二审结束后的第二个小时,沈放就被叫进了小会议室。
门一关上,他就看见桌上摆着一份新材料。
标题很刺眼。
关于沈放涉嫌私自截取、篡改内部通信缓存的情况说明。
他站在门边,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。
“这是临时补充的说明?”他问。
齐修远坐在桌后,神色平静。
“不是补充,是澄清。”
“澄清什么?”
“澄清你手里那只U盘的来源。”
沈放的手慢慢收紧。
他终于明白,二审一结束,齐修远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补口供,而是反过来找他。
“我没有伪造。”
“我也没说你伪造。”齐修远说,“我只是让你说清楚,你是怎么拿到同步缓存的。”
沈放盯着那份说明。
上面用的字眼很谨慎。
没有直接写他造假。
只是写“涉嫌私自截取”“未经授权访问”“存在篡改可能”。
这些词比直接指控更麻烦。
因为它们一旦进卷,就意味着他不仅要解释外围责任,还要解释证据本身。
“齐主任。”沈放低声说,“您昨天还让我把材料同步到内部目录。”
“对。”
“今天就变成我私自访问?”
齐修远看着他。
“今天我看了你的时间线。”
沈放心里一沉。
“什么时间线?”
“你拿到缓存的时间,和我灰色手机同步记录的时间,差了不到五分钟。”
沈放没有说话。
齐修远往后靠了靠。
“这不是巧合。”
“我是在整理材料。”
“整理材料,不会专门去截一段被擦过的缓存。”
沈放指尖发麻。
他知道,齐修远已经猜到他投了东西。
而且对方不是准备把这件事压下去,而是准备把它变成沈放自己的问题。
“您怀疑我?”
“我不是怀疑。”齐修远说,“我是提醒你,说明材料要经得起程序。”
沈放盯着他。
“经得起程序,还是经得起您?”
齐修远没有回答。
他只把那份说明往前推了推。
“你看完签字。”
沈放没有动。
说明里写得很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