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奋力将爬犁拖到洞穴附近。
这活儿不容易。雪越积越厚,爬犁虽然滑,可陷在雪里也沉得要命。林墨和熊哥一人一边,弯着腰,咬着牙,使出吃奶的劲儿,一步一步地往前挪。
好不容易拖到洞口附近,两人先用积雪和树枝,把爬犁做了简单的遮掩。不能让人发现——这年头,什么东西都得藏着掖着。
然后,林墨小心地抱起黑豹。
黑豹身子软软的,可一被林墨抱起来,就伸出舌头舔他的手。那舌头还是热的,湿湿的,带着血腥味,也带着一股子忠诚。
“乖,别动。”林墨轻声说。
熊哥则扛起最珍贵的熊皮、熊胆和熊肉。这些东西,是他们拿命换来的,可不能丢了。
两人一狗,再次踏入了这个刚刚被他们“夺取”的巢穴。
一进洞,感觉立刻不一样了。
外面风雪的咆哮声,顿时减弱了许多,像被一层厚厚的棉被捂住了似的。虽然还能隐隐听见风声,但已经没有那种撕心裂肺的尖锐感。
洞里弥漫着一股浓重的气味。混合着野兽的腥臊,泥土的潮湿,还有某种枯草腐烂的霉味。这味儿不好闻,呛鼻子,熏眼睛,可此刻在林墨和熊哥闻来,却带着一种原始的、属于大地深处的暖意。
这暖意,比什么都珍贵。
洞穴比从外面看起来要深。
入口处狭窄,得弯着腰才能进去。可往里走几米,里面却别有洞天。
洞深大约有两三米,最里面较为宽敞,勉勉强强能让两个人加上一条狗容身,不至于太过局促。
洞壁是坚实的黄土,夹杂着些碎石块。上面布满了深刻的爪痕,一道一道的,纵横交错,那是棕熊常年累月进出、磨蹭、抓挠留下的印记。最深的地方,爪痕足有寸把深,能想象出那爪子有多锋利,劲儿有多大。
地面相对平整,但坑坑洼洼的。上面铺着一层厚厚的、被棕熊压实了的干枯树叶、苔藓和不知名的软草。这是熊为自己准备的“床铺”,虽然粗糙,却异常干燥,而且具有一定的保暖效果。躺上去,硬邦邦的,可比睡在雪地里强一百倍。
角落里,还能看到一些被啃得干干净净的动物骨头碎片。有狍子的腿骨,有野猪的肋骨,还有一些叫不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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