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到屈辱。
这是黄士俊不愿看到的,所以他提出:
“大明要成为稳定的长生种文明,一是必须维稳,避免出现战乱。”
“郑司寇建议把短生种行为都定为堕落,可以视为罪犯迁徙。这虽然有些严苛,却是必行之策。”
“大明欲要长治久安,必须打击向短生种堕落的行为。”
这是郑三俊的提议,再次在朝堂上提出。
显示他的做法,得到许多士大夫拥戴。
很多参加经筵的臣子,都出言附和黄士俊。
朱由检采用长生种理论的原因,就是因为有利于维稳。
虽然他对这些大臣滥用堕落罪的做法有疑虑,却在他们的声音下,不得不表态道:
“如果短生种行为被列入违法犯罪行为,触犯的自然可以视作罪犯。”
“但是如果法律没规定,就不能随意定罪。”
“否则天下民众,有谁感觉平安?”
“想必你们在为民时,也不愿被官员随意定罪。”
这一番话,引得群臣深思,朱由检随后继续道:
“朕推行重制礼乐,要用礼法治国。”
“你们有想法朕不介意,但是要明确写入礼法内。”
“在未写入礼法前,任何人都不能行私法,打着再高尚的旗号都不行。”
“只有触犯礼法的行为,才会遭到惩戒。”
重申了自己对礼法的拥护,表示不会用没规定的礼法惩治他人。
群臣听了感到安心,这样他们就不用担心皇帝随意惩治自己。
但是这样的话,他们在惩治民众时同样受限,刑部尚书郑三俊道:
“陛下重制礼乐,新的礼法条文还在拟定中,总有规定不到的地方。”
“如果出现礼法没规定的犯罪行为,应该如何惩戒?”
朱由检看着他道:
“朕先前说过,礼法没有规定、或者有争议的案件,九大廷尉卿可集议做出判决,作为参考判例。”
“国会礼法委员会可派议员陪审,如果出现异议,可提交三法司会审,以及更进一步的九卿圆审、大狱廷鞫,做出令人信服的判决。”
“这些判例可视作临时法规,被各级法庭作为判案标准。等到六十年一次整理律令时,再决定是否把判例写入法律。”
“这样郑尚书可明白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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