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次的朝会,确定了朝廷诸司和国会的权力分界,也明确了六科在维护礼法上的权威。
朝会结束之后,群臣更加认识到,国会设立不可避免,已经越来越影响到朝堂格局。
民间则对此普遍表示欢迎,他们希望通过国会,获得参政议政的权力。
四月十六日的朝会和国会联席会议,他们非常关心。
他们希望国会的权力,写入《大明礼法公约》——
这个仍在草拟中的礼法,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。甚至有人草拟出自己想象的条文,刊登在报纸上面。
一直主导礼法制定的群臣,对此极为紧张。
他们希望礼法在自己主导下制定,而非民间参与。
首辅韩爌,认为应该封禁这样的文章,不许报纸刊登。
朱由检听到后轻笑道:
“没必要这样担心!”
“防民之口甚于防川,朕岂是堵塞言路的人?”
“更何况真理越辩越明,礼法条文经过众议,会让民众更接受,将来更容易执行下去。”
又说道:
“这样,把草拟出的礼法条文公布出去,让民众一起讨论。”
“朕希望《大明礼法公约》,是真正由君臣民共同商定的约法。”
“无论天子还是百姓,都要一体遵循。”
命令内阁和国会筹办处整理草拟的条文,明确公布出去。
他想看看大明的士民,能不能提出新意。
——
皇帝这个决定,让韩爌很是无奈。
但是他也担不起堵塞言路的名声,只能召集内阁诸公,还有国会筹办处的委员,整理礼法条文。
这样一整理,他们发现很多条文已经可以衍生出来了,约法三章的第一章“大明朝廷机构”,框架基本确定。
“礼法公约的第一条,就是大明的定义,确定天朝、帝国、藩属的分界。”
“第二条嘛,自然应该是朝廷,确定朝会和廷议的权力。”
“这两条前段时间都已定了下来,可以直接写上去。”
看着先前讨论草拟的条文,韩爌道。
他希望朝廷的权力,能够放在最前。
但是国会的人不同意,虽然刘宗周不在,国会却并非没人。
负责筹备顺天府议会、代行部份国会权力的刘理顺就说道:
“朝廷的权力固然重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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